索 引 號 | 076/2021-00054 | ||
發布機構 | 政府辦 | 發文日期 | 2020-04-29 |
標 題 | 關于印發東海縣2020年度重點農機具作業獎補的實施辦法的通知 | ||
文 號 | 東政辦發〔2020〕11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印發東海縣2020年度重點農機具作業獎補的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國營場,縣各有關單位:
《東海縣2020年度重點農機具作業獎補的實施辦法》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希認真貫徹執行。
東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4月29日
東海縣2020年度重點農機具
作業獎補的實施辦法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糧食生產全程機械化的意見》(蘇政辦發〔2016〕24號)精神,確保我縣按期完成“省糧食生產全程機械化示范縣”建設目標任務,按照東海縣《2018年省糧食生產全程機械化整體推進示范縣建設方案》要求,我縣水稻、小麥、玉米三大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水平要達到80%以上。2020年,我縣還將申報“國家級糧食生產全程機械化示范縣”創建工作。結合《省政府關于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蘇政發〔2019〕46號),針對我縣三大作物生產的耕整地、種植、植保、收獲、烘干、秸稈處理等六大環節中的短板,經研究,決定對水稻機插、植保和玉米收獲短板環節農機具予以作業獎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助對象
本次作業獎補對象是糧食生產全程機械化創建中購買水稻插秧機、植保無人機、玉米收獲機且完成一定作業量的我縣個人及農業經營組織(已經享受江蘇省購機補貼的植保無人機不再享受本次補貼)。
二、資金來源
重點農機具作業獎補資金來源主要是2020年度省級糧食生產全程機械化整體推進示范縣建設項目資金350萬元,其中示范建設費用60萬元,試驗示范培訓費用25萬元,重點機具作業補貼265萬元。
重點機具作業補貼265萬元中,195萬元用于水稻機械化種植,10萬元用于無人機植保,60萬元用于玉米機械化收獲。以上三項資金原則上實行總量控制,按照申報先后順序進行獎補,補完為止;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265萬元總額內三項進行調劑使用。水稻機械化種植如有短缺,可以用2018和2019年度市、縣補助資金結余部分補差。具體資金分配方案由東海縣糧食生產全程機械化創建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購機作業數量研究制定。
三、新購機具作業獎補說明
(一)水稻插秧機:購買6行及以上高速乘坐式插秧機,作業面積達到200畝的,獎補15000元。
(二)植保無人機:購買藥液箱容量大于10升電動型植保無人機,作業面積達到1000畝的,獎補5000元。
(三)玉米收獲機:購買3行(含)以上玉米收獲機,作業面積達到200畝的,獎補20000元。
各項農機作業面積以智能監測設備統計的我縣境內作業數據為準。
四、補助時間、操作流程
(一)獎補執行時間
1.水稻插秧機:自2019年10月26日至2020年8月30日,申報截止時間為2020年9月30日。
2.植保無人機和玉米收獲機:自2019年10月26日至2020年10月30日,申報截止時間為2020年11月30日。
逾期未按照操作流程申報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操作流程
1.個人申請。提供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承諾書、稅務通用機打發票原件及復印件、人機合影相片、機具銘牌編號拓印件→村(居)委會出具的作業面積(能力)證明→各鄉鎮(街道、場)、開發區匯總并加蓋公章→縣農業農村局審核備案→縣財政部門發放獎補資金。
2.農業經營組織申請。提供營業執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承諾書、經營組織場所證明、稅務通用機打發票原件及復印件、人機合影相片→村(居)委會出具作業面積(能力)證明→各鄉鎮(街道、場)、開發區匯總并加蓋公章→縣農業農村局審核備案→縣財政部門發放獎補資金。
獲得新購農機具作業獎補的個人或農業經營組織,對其提供的相關資料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五、有關事宜說明
1.新購水稻插秧機、植保無人機和玉米收獲機作業獎補總量截止時間依據各鄉鎮創建實際需求劃定,縣糧食生產全程機械化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及時調整獎補截止時間,并以書面形式告知所在鄉鎮人民政府。
2.補貼農機具必須是納入江蘇省購機補貼目錄的機具。
3.本實施辦法由縣糧食生產全程機械化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