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76/2025-00046 | ||
發(fā)布機構 | 東海縣 | 發(fā)文日期 | 2025-02-14 |
標 題 | 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2025年度東海縣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
內(nèi)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國營場,縣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江蘇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qū)嵤┺k法》《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guī)定》《東海縣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經(jīng)縣政府研究同意,現(xiàn)將《2025年度東海縣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承辦單位要根據(jù)《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江蘇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qū)嵤┺k法》《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guī)定》《東海縣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guī)定》要求,會同有關單位,及時制定工作方案,認真起草決策草案,完成決策過程,及時跟蹤執(zhí)行效果,向決策機關報告執(zhí)行情況。
二、各承辦單位要嚴格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確保程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未履行重大行政決策相關程序的,不得提請政府全體會議或常務會議等審議。積極開展決策后評估工作,形成決策后評估報告。
三、各承辦單位要重視重大行政決策的檔案管理,對決策過程和實施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證明材料、文件資料等及時整理歸檔,實現(xiàn)重大行政決策全過程記錄。
四、縣政府辦公室做好重大行政決策的協(xié)調(diào)工作,縣風險評估部門、縣司法行政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別做好重大行政決策的風險評估和合法性審查等方面的工作。
五、決策目錄實行動態(tài)管理,根據(jù)縣政府年度工作任務及時增加、變更,新增或調(diào)整縣級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由決策承辦部門征求縣政府分管負責人意見,并報縣政府辦公室等部門審查通過后,提請縣政府對決策目錄調(diào)整情況進行公布。
附件:2025年度東海縣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東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2月14日
附件
2025年度東海縣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序號 |
重大行政決策項目 |
承辦單位 |
1 |
東海縣智慧停車項目 |
縣公安局 |
2 |
《穿戴甲》團體標準 |
水晶集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