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縣村莊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實施方案》解讀時間:2020-08-23來源:東海縣行政審批局
一、出臺背景
《國務院關于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5〕17號)要求,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改造,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應于2017年底前全面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到2020年,全國所有縣城和重點鎮具備污水收集處理能力,縣城、城市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85%、95%左右,城市建成區于2020年底前基本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
《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兩減六治三提升”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蘇發〔2016〕47號),到2019年,城市、縣城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95%、85%;到2020年,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較大規模的規劃發展行政村污水處理設施覆蓋率達到90%、城市建成區污水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縣(市)實現永久性污泥處置設施全覆蓋。
二、《方案》出臺的意義
依據《連云港市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及《東海縣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要求,結合重點整治區域,保護薔薇河、淮沭新河等重要河體水質質量,對全縣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現狀進行全面梳理,分析存在的問題,推動全縣污水處理能力和運行管理水平實現高質量發展,編制《東海縣村莊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實施方案》確有必要。
三、《方案》的主要內容
《東海縣村莊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實施方案》分為五個部分,分別為: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工作原則、治理模式、工作保障措施等內容,明確了農村污水處理整治的總體目標、重點工作、具體舉措,為全縣污水處理能力的提升明確了方向、指明了路徑。
一是指導思想。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結合全縣美麗鄉村創建,遵循“政府主導、因地制宜、試點先行、有序推進”的總體思路,統籌謀劃、協調聯動、分步實施,切實解決農村生活污水亂排亂放問題,努力改善農村人居環境,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生態協調發展。
二是制定目標任務。確保到2020年底,完成208個行政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和納污管網建設(當年新建68個),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覆蓋率達到60%。
三是工作原則。按照統籌規劃,因地制宜,先急后緩、典型帶動的原則,推進全縣農村村莊污水處理設施建設。
四是治理方式。根據各鄉鎮各村具體的實際情況,采取接管式、集中式、分散式、老舊整改式等不同的方式。
五是制定保障措施。(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東海縣村莊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指揮部,由縣政府主要領導任總指揮長,縣政府分管領導任副總指揮長,各鄉鎮、街道、場、園區及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統籌推進村莊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指揮部下設五個工作小組,分別是綜合協調組(由東海縣生態環境局牽頭)、工程推進組(由福如東海集團牽頭)、資金保障組(由縣財政局牽頭)、技術指導組(由縣住建局牽頭)、督查考核組(由縣“三重”督查辦牽頭)。
(二)加強協作配合。各單位根據責任分工,通力配合,有效整合資源支持工程建設。對工程推進中遇到的矛盾問題,積極協調解決,保障工程順利開展。
(三)建立長效運維機制。已建成的村莊污水處理設施暫時由鄉鎮自行運維,完成60%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覆蓋率后,委托第三方進行運維,由生態環境部門對其運維進行考核。
(四)強化督查考核。縣“三重”督查辦強化跟蹤督查,對于工程建設中存在推諉扯皮、不作為等行為的,予以通報批評,問題嚴重的,提請紀檢監察機關追究責任。
通過《東海縣村莊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實施方案》,我縣農村污水處理能力、標準和運行管理水平將得到大大提升,為我縣生態文明建設和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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