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76/2021-04667 | ||
發布機構 | 東??h人社局 | 發文日期 | 2021-04-02 |
標 題 | 關于做好2020年度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和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檢查工作的通知 | ||
文 號 | 東人社〔2021〕25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各用人單位:
根據《關于全面實施“互聯網+書面審查”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7〕68號)和《關于在勞動保障監察領域實行雙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蘇人社發〔2016〕286號)要求,決定自2021年4月起在全縣開展2020年度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和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檢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審查檢查范圍
本縣行政區域內的各類企業、有雇工的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以及有勞動用工行為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書面審查須知詳見附件1)。
二、時間安排
(一)網上申報:2021年4月2日至6月30日:勞動用工數據網上申報。用人單位登錄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勞動保障監察書面審查模塊自行申報年度勞動用工信息,訪問方式有:1、點擊“政務服務”-“單位辦事”-“勞動關系”-“勞動保障監察書面審查”;2、點擊“網上辦事服務大廳”-“單位辦事”-“勞動關系”-“勞動保障監察書面審查”。參加申報的用人單位應首先完成江蘇人社網上辦事服務大廳的賬號注冊(歷史單位、新單位注冊注意事項詳見附件2),用人單位也可通過江蘇智慧人社APP掃碼登錄申報或者江蘇省政務服務網跳轉登錄申報。
(二)雙隨機計劃公示:2021年7月1日至7月31日:制定雙隨機抽查檢查計劃。根據互聯網+監管雙隨機監管子系統數據共享交換要求,將勞動保障監察條線涉及的隨機抽查事項清單進行梳理(詳見附件3)。勞動監察大隊通過江蘇人社一體化經辦平臺勞動保障監察子系統雙隨機模塊隨機抽取檢查對象和執法人員,形成抽查檢查計劃清單,通過門戶網站向社會公示。
(三)雙隨機抽查檢查:2021年8月1日至11月30日:組織實施執法檢查。按計劃開展雙隨機抽查檢查工作,通過門戶網站公布抽查檢查結果。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工作機制。切實按照“放管服”的總要求開展勞動保障監察網上書面審查和雙隨機抽查檢查相關工作。嚴格實行網上書面審查全流程在線不見面辦理。進一步推進雙隨機抽查檢查監管方式,對監管對象名錄庫、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實施動態管理,相關抽查情況及檢查結果應及時向社會公開。
(二)優化工作措施。著力加強網上書面審查和雙隨機抽查檢查的宣傳,督促用人單位積極網上申報,采取多項措施方便用人單位自行申報數據。可從實際情況出發,結合疫情防控要求,通過與其他行業主管部門開展跨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全年雙隨機抽查檢查單位執法人員平均不低于人均50戶。
(三)突出抽查重點。按計劃和公布的清單合理確定隨機抽查檢查單位的范圍。要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監管領域、執法隊伍的實際情況,針對不同風險程度、信用水平的檢查對象采取差異化監管措施。今年,抽查重點是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在抽查檢查未參加書面審查網上申報、勞動保障誠信等級評價為C級以下、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或有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記錄等情況的用人單位基礎上,應加大欠薪案件線索涉及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隨機抽查檢查力度。
(四)規范執法行為。依法對監管對象勞動用工整體情況做全面檢查,將執法檢查和指導服務融于一體。在上門檢查時應統一配備執法記錄儀,記錄執法全過程。在履職期間應認真執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積極支持用人單位做好相關防護或檢查工作。檢查結果要在本次抽查任務完成后20個工作日內,通過公示系統、專業抽查系統和部門網站等渠道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對未履行、不當履行、違法履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職責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五)強化結果應用。對雙隨機抽查檢查中發現的各類問題,要按照“誰管轄、誰負責”的原則做好后續監管。要結合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要求,積極向其他政府部門推送行政處罰、“黑名單”等信用信息,實施聯合懲戒,形成有力震懾,增強市場主體守信守法的自覺性。
附件:1.2020年度全省勞動保障書面審查須知
2.用人單位書面審查注冊及登錄操作手冊
3.勞動保障監察條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4.2020年度全省勞動保障書面審查數據項
東??h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