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
發布機構 | 發文日期 | 2019-06-03 | |
標 題 | 關于印發《東海縣校園周邊欺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東教〔2019〕46號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各派出所,各中小學、縣直教育單位: 《東海縣校園周邊欺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縣公安局、縣教育局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各單位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 ||
時 效 | 有效 |
各派出所,各中小學、縣直教育單位:
《東海縣校園周邊欺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縣公安局、縣教育局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各單位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東海縣教育局 東海縣公安局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東海縣校園周邊欺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實施方案
為深刻汲取校園欺凌事件教訓,進一步加強我縣中小學生欺凌事件預防工作,補齊校園周邊防控監管短板,有效遏制欺凌暴力事件發生,切實保障廣大中小學生身心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校園周邊欺凌隱患排查,有效補齊校園周邊防控薄弱環節,進一步健全校園欺凌防范機制,改善學校及周邊治安狀況,全面全縣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切實把校園建設成最安全、最陽光的地方。
二、工作措施
1.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各派出所、學校要針對學校周邊區域狀況,主動摸排清校園周邊街巷及偏僻隱蔽容易發生學生欺凌場所和附近居民組成情況,建立好相關臺賬。同時組織附近居民、商鋪人員進行問卷調查,排查可能導致學生欺凌事件發生的隱患及地點,有效處置苗頭問題。
2.加強周邊值班巡邏。各派出所、學校要建立重點區域教干教師駐點值班和公安治安巡邏相結合的工作制度,實現無縫對接、監管全覆蓋,要通過加強學生上小學重要時段、學生途徑重點路段的巡邏防控和治安盤查,對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欺凌問題及時采取相應防范措施,即使干預,震懾犯罪。
3.落實重點人頭防控。對于學校周邊重點人群、重點人物(如治安重點人員、揚言報復社會及可能鋌而走險人員、易肇事肇禍精神病患者等),各派出所、學校要認真細致研究部署,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和治安綜合治理,形成齊抓共管合力。
4.強化校園周邊治理。各派出所、學校要根據摸排線索,加強對校園周邊“小餐桌”、流動商販、網吧、游戲室、“黑商店”等非法經營場所的清理整頓。要結合“護校安園”專項行動,進一步完善警校聯動機制,加強對易肇事肇禍、有潛在暴力傾向人員的排查和疏導管控。
三、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派出所、學校要結合自身實際,統籌安排防治工作,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明確目標、強化措施,明確責任、落實到人,確保防治工作有效落實,并建立長效機制。
2.加強宣傳教育。各派出所、學校每學期至少要開展一次欺凌專題教育活動,增強學生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有效應對校園欺凌和暴力行為,自覺不參加或實施欺凌和暴力行為,并在第一時間向學校、派出所反映相關線索情況。認真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普及防范校園欺凌和暴力相關知識。
3.嚴肅追責問責。縣公安局、縣教育局將通過不定期巡查、“飛行”督查等方式,對學校周邊值班巡邏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因工作落實不到位引發學生欺凌事件發生將追究相關派出所、學校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責任;造成重大傷害事故和輿情的,將對派出所、學校負責人及值班巡邏人員進行組織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