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76/2022-00034 | ||
發布機構 | 東海縣教育局 | 發文日期 | 2021-11-20 |
標 題 | 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收費管理的通知 | ||
文 號 | 東教辦〔2021〕225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各中小學、縣直教育單位:
近年來,全縣中小學、幼兒園認真貫徹省市收費文件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強收費管理,收費行為逐步規范。但通過省教育經費專項審計發現,個別學校在執行收費過程中仍存在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擴大范圍征訂和搭車推薦征訂教輔材料等問題,加重了學生課業負擔和家長經濟負擔,損害了教育形象。為進一步貫徹省市收費文件要求,落實審計整改要求,堅決糾正和制止亂收費行為,現就中小學、幼兒園收費行為通知如下。
一、嚴格收費項目和標準。各中小學、幼兒園嚴格執行每年市教育局、市發改委《關于中小學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嚴格按照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執行;嚴格按照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小學教輔材料使用管理的通知》精神執行,實行“一教一輔”,按照實際征訂書目收費,不得擴大征訂范圍,不得搭車征訂任何單位和個人推薦的教輔資料。
二、嚴格收費程序。各中小學、幼兒園收到市教育局和市發改委收費通知后,要在學校醒目位置向家長和學生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和收費范圍等;收費時,公示并以書面形式告知學生家長,公布收費清單。對于征訂教輔材料,要執行“一教一輔”規定,按照省教育廳統一制定的《征訂教輔資料告家長書》征求家長和學生訂購意見,由學校統一匯總征訂單報局進行審批,批準后方可按照要求征訂。收費時,嚴格按照經批準的征訂單據實收費。
三、嚴格收費時間。各中小學、幼兒園每學期執行市教育局和市發改委收費規定時,收費時間為收到文件后1個月內;統一征訂教輔材料的收費時間為每學期開學后1個月內,實行集中收費,不得提前和延后。
四、嚴格收費問責。各校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認真排查收費風險點,強化學校內部管理,切實規范收費行為。教育局成立治理亂收費領導小組,對違反規定亂收費行為,將嚴肅追究學校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直接當事人責任。
2021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