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根據東海縣財政局、東海縣農業農村局《關于下達2025年第一批中央農業相關轉移支付等資金的通知》(東財農〔2025〕6號)文件精神及項目管理要求,為做好我縣2025年中央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所有申報項目嚴格按照項目申報指南(附件1)要求進行申報。
二、同一主體本年度內不得同時申報多個財政補助資金項目。已獲2023、2024年中央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項目的主體不得申報。
三、項目申報單位要提供人民銀行出具的單位和法定代表人的《征信證明》,按照申報指南要求如實填報《中央農業項目申報文本》(附件2),并簽署《中央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附件3)。
四、東海縣2025年中央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項目實行“先建后補”,其項目建設時間應為項目批復后的新建項目,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五、此次項目申報為競爭性立項,由主體自愿申報,鄉鎮(街道)審核推薦,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將按照“資格審核、現場核查、申報評審、集體研究”的程序篩選立項。立項時主要依據縣相關產業發展規劃、申報項目的現場核查情況、項目申報書編報質量、項目績效指標等情況,包括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和規范性。項目申報材料一經受理,原則上不接受變更申請。
六、項目申報材料一式2份,報農村合作經濟指導科。
七、項目申報材料截止日期為2025年11月25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聯系人:農村合作經濟指導科葛紹峰 87796616 縣農業農村局409室。
附件:1.2025年中央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項目申報指南
2.2025年中央農業專項項目實施方案標準文本
3.中央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
4.2025年中央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項目申報表
東海縣農業農村局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