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水庫和水利工程管理保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江蘇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江蘇省水庫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我縣已完成黑龍潭水庫管理范圍調整劃定工作。現將黑龍潭水庫管理范圍調整劃定成果予以公告如下:
大壩管理范圍采用大壩及大壩背水側壩腳外50米,壩端外側30米;溢洪道管理范圍采用河口外5米;庫區管理范圍采用水位68.00米以下區域及島嶼。
在水庫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的違法行為,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特此公告。
東海縣水務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