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市監特注銷【2025】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十三條、三十二條、四十條的規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使用取得許可生產并經檢驗合格的特種設備,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另根據《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規則》(TSG08-2017)的有關規定,因使用單位注銷、倒閉、遷移或者失聯,設備已不在原址現場,未依法辦理特種設備注銷手續,使用登記機關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銷相關特種設備。經核查,決定對東??h雙店鎮葛龍江蔬菜種植園等6家使用單位的 7(臺)特種設備予以公告停用或注銷(詳見附件)?,F將名單予以公示。
相關單位如重新使用上述特種設備,必須依法經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并重新辦理使用登記手續。
上述單位自公告之日起15日內,如有異議,可向東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特設科進行問詢或說明,逾期將作停用、注銷處理。
聯系電話:87216547,聯系人:趙海靜
特此公告
東??h市場監管局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