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076/2021-04819 | ||
| 發布機構 | 東海縣應急管理局 | 發文日期 | 2021-12-10 |
| 標 題 | 關于印發東海縣易燃易爆場所安全大排查 大整治百日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文 號 | 東安辦〔2021〕51號 | 主 題 詞 | |
| 內容概述 | |||
| 時 效 | 有效 | ||
東安辦〔2021〕51號
各鄉鎮(場、街道、園區),縣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現將《東海縣易燃易爆場所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東海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12月10日
為深刻吸取全國燃氣事故及省內住宅小區、街邊攤點燃氣爆燃爆炸事故、高校科研機構實驗室因操作不當引發的爆燃爆炸事故等教訓,根據市安委辦《關于開展易燃易爆場所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專項行動的通知》(連安辦〔2021〕121號)精神,決定在全縣開展“查風險、除隱患、保平安”為主題的易燃易爆場所大排查大整治百日專項行動,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和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關于切實抓好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系列決策部署,堅持底線思維,強化安全生產責任措施落實,深入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有效管控燃氣使用、涉危涉爆實驗、化工生產儲運、工業企業使用危化品等易燃易爆場所重大風險,消除重大隱患,堅決遏制爆燃爆炸事故發生,著力深化落實三年專項整治“集中攻堅年”目標任務,全力維護歲末年初全縣安全生產形勢平穩向好。
二、整治重點及任務分工
結合歲末年初各類生產經營活動旺盛,人流物流集中,大事要事、重大活動多,氣候寒冷干燥,各類風險隱患增多,歷來是各類事故易發多發期等特點,重點整治住宅小區、街邊攤點及餐飲場所、學校及科研機構實驗室、化工企業、危險化學品使用等5類易燃易爆場所安全隱患。
(一)住宅小區方面:突出老舊小區、無物業管理小區,針對燃氣設備老化損壞、操作使用不當,電瓶車違規上樓充電行為等問題隱患開展專項整治。深入開展城鎮燃氣居民使用安全“七個一”行動,組織燃氣經營企業對用戶開展安全用氣體檢,明確入戶安檢要點,提高檢查質量,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要當即告知用氣人整改,督促、指導消除戶內燃氣安全風險隱患。抓好居民燃氣使用操作安全宣傳和自閉閥、燃氣泄漏安全保護裝置等產品的安裝推廣。(牽頭單位:縣住建局,責任單位:縣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隊,各鄉鎮、場、街道、園區)
(二)街邊攤點及餐飲場所方面:
1. 街邊攤點和大排檔,重點排查使用不合格燃氣灶具及其配件產品質量、燃氣氣瓶超量充灌、非法灌裝、倒臥燃燒、缺乏維護、罐體遭受撞擊破損等問題隱患。(牽頭單位:縣城管局,責任單位:縣市場局、住建局、公安局,各鄉鎮、場、街道、園區)
2.餐飲場所,重點檢查是否與燃氣經營者簽訂供用氣協議、是否存在氣液兩相瓶裝燃氣、使用不合格燃氣灶具及不合格配件產品;檢查“灶管閥”、通風環境、燃氣泄漏安全保護裝置等部位,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及其線路、管路的設計、敷設、維護保養、檢測是否符合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加強人員密集場所、農貿市場餐飲場所的排查整改。(牽頭單位:縣商務局,責任單位:縣住建局、市場局、消防救援大隊,各鄉鎮、場、街道、園區)
(三)學校及科研機構實驗室方面:突出實驗室安全工作責任體系建設、危化品管理、重要場所問題隱患排查整治。對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排查整治開展“回頭看”,進一步摸清危險化學品底數,建立健全實驗室危化品安全檢查機制,制定問題整改清單。針對實驗過程風險隱患,落實好預防、監管和應急管控措施,抓好易燃易爆易腐蝕有毒物質防范處置。(牽頭單位:縣教育局(學校)、縣科技局(科研機構),責任單位:各鄉鎮、場、街道、園區)
(四)化工企業方面:
1. 突出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卸、使用等環節,實現“三個清零”。一是前期各類檢查發現的問題隱患清零,特別是省、市督導檢查反饋問題,以及危化品領域各項專項治理發現的問題隱患;二是百日專項行動檢查發現的問題隱患清零;三是落實有關長效管理機制,始終保持違法違規“小化工”清零。(牽頭單位:縣應急局;責任單位:縣工信局,各鄉鎮、場、街道、園區)
2. 危險貨物運輸。督促企業嚴格履行企業主體責任,強化安全告知、查驗記錄、運單使用、設備管理;落實車輛檢測要求,發車前對車輛安全技術性能以及緊急切斷裝置等應急裝置完好情況進行檢查;規范執行電子運單填報制度,并隨車攜帶運單,嚴格實施主動安全智能防控系統監管制度。(牽頭單位:縣交通局,責任單位:縣公安局,相關鄉鎮、場、街道、園區)
3.燃氣管網、充裝站。督促管道燃氣企業嚴格落實巡線制度,實行分片、分段包干,責任到人,加強巡檢情況的檢查督查,提高巡線質量,及時發現、處置燃氣管道安全風險隱患。督促瓶裝液化氣企業加強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嚴格落實瓶裝液化氣購氣實名制和配送服務制;嚴禁充裝未經定期檢驗合格、非法改裝、翻新以及報廢的氣瓶,杜絕氣瓶超量充灌、非法灌裝。對送氣工、送氣車輛實施全過程管理,形成對每個氣瓶從充裝、配送到用戶全流程管理。(牽頭單位:縣住建局,責任單位:縣市場局,各鄉鎮、場、街道、園區)
(五)工業企業危險化學品使用方面:突出重大危險源和用氣工業企業,重大危險源重點檢查安全警示牌和危險物質安全周知牌,寫明危險特性及數量、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辦法;定期對安全設施和安全監測監控系統進行檢測、檢驗和維護、保養;配備應急裝備,按規定進行應急演練和總結評估。用氣企業重點檢查儲存和使用可燃等危險化學品的場所(設施)是否設置監測報警系統;使用的電氣、工具是否符合標準規范要求,易燃氣體站點應設置靜電導除設施,易燃、助燃氣體管道法蘭、閥門等連接處,應按規定采用金屬線跨接;是否設置安全警示標識,發放勞動防護用品并督促員工正確使用。加強涉及危險化學品使用的動火、有限空間、檢維修等特殊作業管理,嚴格落實作業審批制度,進行作業條件安全確認,現場配備監護人員。(牽頭單位:縣應急局,責任單位:各鄉鎮、場、街道、園區)
三、時間安排
從即日起至2022年2月底,分4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起至2021年12月10日)。各鄉鎮(場、街道、園區)、縣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對照百日專項行動工作部署,做好動員發動,緊密結合今年以來上級印發的涉及燃氣安全、危化品使用、學校實驗室、化工企業管理等有關通知要求,根據職責任務進一步研究細化整治重點,突出重大風險和重點區域,制定本轄區、本行業領域的百日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要逐級部署推動,建立工作機制,形成上下一體、部門聯動、重心下移、一線作戰的工作格局。
(二)全面排查階段(2021年12月10日—2022年1月10日)。各鄉鎮(場、街道、園區)、縣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在組織生產經營單位自查自糾的基礎上,邊排查邊整治,對5類易燃易爆場所進行全面排查,建立問題隱患清單臺賬,逐一登記造冊,明確問題類型、責任單位、管控措施和整改期限。
(三)集中整治階段(2022年1月10日—2022年2月10日)。各鄉鎮(場、街道、園區)、縣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對排查出的5類易燃易爆場所問題隱患要依法依規徹底整治,對短期內難以整治到位的重大隱患,要落實有效的管控措施。縣各有關部門要針對排查出的問題隱患,采取“四不兩直”暗訪暗查、隨機抽查等多種方式,對問題隱患整治情況及管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四)鞏固提升階段(2022年2月底前)。各鄉鎮(場、街道、園區)、縣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大對百日專項行動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力度,強化安全生產工作責任落實。縣安委辦將對百日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隨機抽查和督查,對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推進緩慢走過場等行為進行集中通報,對重點問題隱患整改跟蹤督辦,確保整治效果。
四、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各鄉鎮(場、街道、園區)、縣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嚴格按照屬地管理責任和“三管三必須”的要求,加強對百日專項行動組織領導,全面開展易燃易爆場所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堅決將各類風險有效管控好,及時消除各類問題隱患。
(二)嚴格監管執法,提高工作質效。要把百日專項行動與學習宣貫“新安法”相結合,強化依法治安。要嚴查各類非法違法行為,嚴格執行刑法修正案(十一)有關要求,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對危及公共安全的嚴重違法行為堅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定期通報典型執法案例和曝光事故案例,形成有力震懾。
(三)強化宣傳引導,營造工作氛圍。要充分發揮媒體的輿論引導與監督作用,形成全社會關注、支持、參與百日專項行動的工作氛圍。要強化社會監督,邀請新聞媒體參與執法檢查,鼓勵廣大群眾舉報身邊隱患,加大對非法違法行為的公開曝光力度。
(四)嚴格督查檢查,建立長效機制。縣安委辦將組織對各鄉鎮(場、街道、園區)和相關單位風險排查和問題隱患整治進行督查,每周調度工作進展情況,定期通報工作推進情況、典型案例、成效做法和存在問題。各鄉鎮(場、街道、園區)、縣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以此次百日專項行動為契機,加強部門聯動,建立健全常態長效監管機制,充分運用“大數據+網格化+鐵腳板”等成熟做法,全面動態掌握轄區內、行業內易燃易爆場所風險隱患管控整治措施落實情況,確保全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各鄉鎮(場、街道、園區)、縣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明確專人負責與縣安委辦協調對接,及時報送百日專項行動工作進展。每周至少要向縣安委辦報送1條百日專項行動工作信息,百日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問題清單、整治情況總結分別于2021年12月15日、2022年1月12日、2月24日前報送縣安委辦。
聯系人:孫路程,電話:80527771,郵箱:dhxawb@126.com
附件:東海縣易燃易爆場所問題隱患清單
附件
填報單位(蓋章): 填報日期:
序號 |
場所名稱 |
問題及隱患 |
整改期限 |
是否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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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請各牽頭部門和責任部門、各鄉鎮(場、街道、園區)認真填寫,于2022年1月12日前,經領導審核后蓋章報送至縣安委辦(dhxawb@126.com)。